我有一個女性朋友,算好友吧,
可又不是那些無話不談時刻聯絡的好友。
嗯,好吧,還是定義成朋友吧。
對,我有一個朋友,女性,單身,
彼此認識也很長一段時間了,
應該是認識了我生命大約三分之一的日子了。
之前並沒有發覺,
倒是來到這一兩年漸漸發現,
原來她也算是一個特別長情的女孩吧。
以前一起唸書,
就謠傳她對我另一個男性友人頗有好感,
一般用語說的,”喜歡人家”。
那男生,高大,有見識,相貌堂堂,
是個會讓女生心動的類型。
畢業了,單戀沒有變成相戀。
我想是因為那女孩沒告白吧,
即使是現在這個社會,
女孩先開口告白應該還是比較難的吧,
更何況是當年那個年代。
日子過了一年又一年,
都到了公元兩千又十六年。
那女的,單身,
起碼這麼多年來沒發現她身邊有個伴。
那男的,應該單身,
他的生活太神秘,看不穿,但應該單身。
我想我這個女性朋友對那男的還遺情未了,
一般用語說的,“還喜歡人家”。
為什麼我這麼認為?
觀察。經過我和幾個朋友的觀察,
觀察這朋友平時對那男生的態度,
包括回復那男生的話題速度之快,
包括主動挑起和那男生談的話題,
包括特別留意那男生的生活起居,
連天氣都無微不至地關心著呢。
這種默默的愛,好長情是吧。
真的應該好好祝福她。
我曾打算直接對那女的說,
“喜歡就去追求吧!這些默默是不會讓你把那男人抱在懷裡的!”
可是這麼多年了,
那女的從來沒向我們透露她對那男生的心意。
要是我突然這麼跟他說,
她應該會嚇得走路也拐一下扭傷腳吧,
那還是不說好了。
如果緣分讓妳讀到這個,
妳又覺得我好像寫著妳,
或者你覺得這故事跟你現狀有點像,
你不必向我坦誠(除非你想坦誠),
妳還是趕快去爭取妳的幸福吧,
年紀也著實不小了,
有目標就勇敢去追呀!